一名男子酒后驾车,被交警拦截后,竟自作聪明地当场取出白酒喝下,以为这么做就无法确认是否饮酒驾驶,从而逃避处罚。近日,鼓楼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危险驾驶案件。
日前一天凌晨,赖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北二环中路福建省老年医院路段时,发现前方交警正在设置卡点开展酒驾检查,遂驾车从辅道冲撞关卡,沿公益路逆向行驶欲逃跑,直至与正向行驶的车辆相遇才被迫停车,被赶到的交警当场查获。
赖某为逃避检查,从车上取出一瓶白酒,故意当场饮酒,且现场拒不配合交警进行酒精呼气检测,随后被交警带至福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抽血。
赖某虽配合抽血,但拒绝在血液样本提取笔录上签字。经鉴定,赖某血样的乙醇含量为236mg/100ml。
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赖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,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。考虑到赖某具有逃避、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,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零10天,并处罚金1万元。
法官表示,赖某酒后驾车,被交警拦截后当场饮酒,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检测,以为这样就能影响检测结果。最终,不仅以其再次饮酒后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,还认定其具有逃避、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情节,应当从重处理。(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宗汶)
来源:福州晚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