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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8年保费打水漂!襄阳一保险公司拒赔患癌女司机!

    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9-11 19:09:00    

    动力890维权团队

    报道一起保险理赔纠纷:

    车主汪女士8年前通过滴滴平台

    以 “一单一毛钱” 买了12万保额重疾险

    今年确诊癌症后遭保险公司拒赔

    对方仅愿 “善意赔偿” 3万多元

    后提至5万

    汪女士无法接受

    2017年,从事网约车工作的汪女士通过平台推送的众安保险短信,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。平台每接一单,自动扣除0.1元作为保费。后来汪女士不再跑滴滴,保费支付方式变为每日扣除1元,她继续续保。该保险重大疾病赔付额度为11.88万元,轻症赔付2.37万元。


    今年6月,汪女士被确诊为“升结肠恶性肿瘤”,属于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重大疾病范畴。然而当她申请理赔时,保险公司却以“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有肝炎”为由拒绝赔付,并表示只能从“客服体验角度”申请所谓的“善意赔偿”,最初提出3万元,后来增至5万元。

    9月9日下午,维权记者与律师马拥军来到汪女士家中。刚做完化疗的汪女士表示,为支付医疗费用,她已将父母的棺材本拿出来救急,原本指望保险理赔能缓解经济压力,却没想到陷入纠纷。

    众安保险理赔员录音: “没有说可以赔偿,本身是拒绝赔偿的……这次是升结肠恶性肿瘤,跟投保前不是同一病种。因为投保时间较长,从这两个点帮您走反馈申请,但这与理赔没有关联;如果走理赔,我们不需要打电话给您。”

    由于众安保险在襄阳没有办事处,汪女士只能通过客服电话沟通。她对“善意赔偿”提出强烈质疑,认为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约定全额赔付,而非以“善意”为名推卸责任。

    8月27日,汪女士收到众安保险发来的短信,称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十六条,公司与她解除保险合同。目前,汪女士已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


    律师马拥军认为:

    保险公司作为保险经营者,应当严格遵循保险条款约定,按照实际应理赔的金额进行赔偿,而不应以“人道主义”或“善意赔偿”代替法定理赔责任。

    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。


    记者:张教辉 编辑:高源 审核:田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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