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4日,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,云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杨健被开除党籍,涉嫌受贿罪、行贿罪问题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杨健出生于1963年10月,云南鹤庆人,长期在大理州工作,2013年任州政协主席,2016年任州长,2020年转岗云南省人大,2024年11月被查。

通报显示,杨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抗组织审查;
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并接受旅游活动安排;
违背组织原则,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,隐瞒不报房产,在组织函询时,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;
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晋升、岗位调整谋取利益,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;
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,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;
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、土地获取等方面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云南省纪委监委表示,杨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,并涉嫌受贿罪、行贿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、影响恶劣,应予以严肃处理。
依据有关规定,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杨健开除党籍处分;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来源: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
记者:秦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