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版
  • 首页
  • 家电百科
  • 实时讯息
  • 常识
  • 上海单身男女同去巴厘岛花3万!男子追求不成要女方还1.5万…网友吵翻

    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6-08 09:16:00    

    彩礼钱如果婚嫁未成

    目前法院的实际判决中

    大多都是支持返还的

    那么问题来了

    追求过程中有大笔花销

    没追成功能不能要回来呢?

    最近,上海有一对男女

    就因此闹上法庭,各执一词



    2024年9月,陈先生追求李女士期间,两人商量国庆假期出游计划,一番讨论后,决定参加“巴厘岛+泗水7天6晚之旅”,选择了“二人独立拼团”的旅游形式,每人费用15,210元,李女士对这个费用也是清楚知晓的。


    9月21日,陈先生向旅行社支付了两人的旅行费用,共计30,420元。10月2日到8日,两人按计划开启了浪漫的异国之旅,尽情享受着旅行的快乐。



    旅行结束回到上海后,10月21日,陈先生要求李女士支付她那一份旅行费用,可李女士却迟迟没有支付。


    陈先生觉得自己的钱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花了,李女士不支付费用的行为让自己遭受了损失,于是一纸诉状,以不当得利为由,将李女士告上了法庭,要求她支付15,210元的旅行费用。



    对于陈先生提出的诉求

    李女士虽承认旅游属实

    但坚称陈先生出资是自愿行为


    她称陈先生主动追求自己,此前南京旅游也是陈先生出费用,旅行中自己承担了餐饮、生活用品等费用,不构成不当得利且未答应AA制,不同意陈先生诉讼请求。


    法院审理认为,不当得利需得利人无法律根据获利益,本案从聊天记录看,陈先生在追求李女士时,明知且自愿支付旅游费,李女士未同意承担,其得益不构成不当得利,无返还依据,对陈先生诉求不予支持。



    事件发酵后

    网友们也是看法不一

    有人觉得

    “男方太小气”“格局小了”

    “幸好没在一起”




    也有人觉得

    “女方没有边界感”

    “不能把男方当冤大头”




    朋友们恋爱过程中的开销

    是如何支付的?

    之前也有分手后

    一方要求另一方还钱的报道

    见诸网端

    你怎么看呢?欢迎留言




    图片
  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:23120170003
    来源新闻坊综合案件聚焦
    编辑赵贺
    责编丨景霞
    审核范思瑶
    统筹刘鹏

   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,立即删除!
    站长邮箱 87868862@qq.com Copyright © 神鞭百科 琼ICP备2023010662号-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