彩礼钱如果婚嫁未成
目前法院的实际判决中
大多都是支持返还的
那么问题来了
追求过程中有大笔花销
没追成功能不能要回来呢?
最近,上海有一对男女
就因此闹上法庭,各执一词
2024年9月,陈先生追求李女士期间,两人商量国庆假期出游计划,一番讨论后,决定参加“巴厘岛+泗水7天6晚之旅”,选择了“二人独立拼团”的旅游形式,每人费用15,210元,李女士对这个费用也是清楚知晓的。
9月21日,陈先生向旅行社支付了两人的旅行费用,共计30,420元。10月2日到8日,两人按计划开启了浪漫的异国之旅,尽情享受着旅行的快乐。
旅行结束回到上海后,10月21日,陈先生要求李女士支付她那一份旅行费用,可李女士却迟迟没有支付。
陈先生觉得自己的钱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花了,李女士不支付费用的行为让自己遭受了损失,于是一纸诉状,以不当得利为由,将李女士告上了法庭,要求她支付15,210元的旅行费用。
对于陈先生提出的诉求
李女士虽承认旅游属实
但坚称陈先生出资是自愿行为
她称陈先生主动追求自己,此前南京旅游也是陈先生出费用,旅行中自己承担了餐饮、生活用品等费用,不构成不当得利且未答应AA制,不同意陈先生诉讼请求。
法院审理认为,不当得利需得利人无法律根据获利益,本案从聊天记录看,陈先生在追求李女士时,明知且自愿支付旅游费,李女士未同意承担,其得益不构成不当得利,无返还依据,对陈先生诉求不予支持。
事件发酵后
网友们也是看法不一
有人觉得
“男方太小气”“格局小了”
“幸好没在一起”

也有人觉得
“女方没有边界感”
“不能把男方当冤大头”


朋友们恋爱过程中的开销
是如何支付的?
之前也有分手后
一方要求另一方还钱的报道
见诸网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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