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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注意!这是犯罪!聊城多人因此获刑

    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20 13:39:00    

    【来源:高唐融媒】

    “当菜吃”“当花赏”......

    2024年,因为“她”

    莘县居民

    董某获刑三年、吕某获刑六个月

    周某获刑 八个月

    ......

    春风拂过田野麦苗拔节生长桃花、杏花次第绽放大地处处涌动着春日的蓬勃生机

    然而

    在这美好的季节里

    隐藏着一丝危险

    ——罂粟等毒品原植物

    也进入了快速生长的关键期

    种毒必铲、种毒必究!

    案例警示:

    莫因 “小侥幸” 铸成 “大过错”

    案例一套种罂粟尝“鲜,换来三年刑期

    莘县居民董某听说“罂粟苗凉拌能下饭”,便在自家院子里撒了一把种子,想着就是在院子里种来自家吃,没想着能有什么事。当年5月,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
    2024年5月,董某因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,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 5000 元。案例二就图个好看,把自己“栽”进去了

    莘县居民吕某觉得罂粟花艳丽好看,在院子里种植,同时收集了罂粟果实准备来年播种。2024年4月,民警在排查时当场查获。

    2024年8月,吕某因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,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000元。

    罂粟再美,美不过生命之花

    诱惑再大,大不过幸福之家

    ......

    民警提示

    ✅ 不种植:自觉遵守法律,不抱任何侥幸心理;

    ✅ 可免罚:自行铲除的,不予处罚;

    ✅ 敢举报:发现罂粟种植或可疑线索,可拨打110或通过“高唐融媒” 微信公众号留言举报;

    种植多少株罂粟犯法呢?

    答案是:一株也不行!

    罂粟不是 “菜苗”

    更不是 “观赏花”

    而是毒品的源头

    您的房前屋后、田间地头

    可能因为一次 “好奇”“侥幸”

    变成违法犯罪的温床!

    信息来源:大众网聊城微信公众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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