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4日,据南通住房公积金官网,为更好支持职工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》。

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,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/人调整为70万元/人,每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120万元/户调整为140万元/户。新市民、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购买住房,可享受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5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,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/人、140万元/户。
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方面,符合南通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,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80万元/户;研究生、硕士或高级职称以上在职职工,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40万元/人、280万元/户;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且毕业10年内的在职职工购买住房,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5万元/人、210万元/户。
对于享受政府综合补贴的青年人才,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(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)毕业生首次到南通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,在享受政府综合补贴期间购买住房的,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/人、20万元/户,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/人、160万元/户。
在支持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住房方面,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的,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现有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/户。
《通知》还提出,支持现役或退役军人购买住房方面,现役军人或退役5年内军人购买住房的,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现有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/户。
降低首付款比例方面,《通知》提到,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家庭,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参照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15%执行;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家庭,首套、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%。
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