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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国土局有哪些部门

    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1-12 16:55:43    

    国土局通常包括以下部门:

    办公室:

    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和文件处理等工作。

    司法处:

    处理与国土相关的法律事务。

    规划处:

    负责土地和矿产资源规划的制定和实施。

    地籍处:

    负责土地登记、地籍调查和土地权属管理。

    耕保处:

    负责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管理。

    利用处:

    负责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。

    矿产开发处:

    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和管理。

    矿产储备处:

    负责矿产资源的储备和调度。

    监察部门:

    负责对国土资源的监察和违法行为的查处。

   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:

    负责土地督察工作,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。

    政策法规司:

    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土资源相关的政策法规。

    调控和监测司:

    负责土地市场的调控和监测。

    财务司:

    负责国土资源的财务管理和预算编制。

    地质勘查环境司:

    负责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。

    执法监察局:

    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。

    科技与国际合作司:

    负责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国际合作。

    人事司:

   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。

    机关党委:

    负责局机关的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。

    纪检监察室:

    负责局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。

    工会:

    负责局机关的工会工作和职工福利。

    妇女工委:

    负责局机关妇女工作。

    团总支:

    负责局机关的共青团工作。

    不动产登记管理处:

    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。

   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,确保国土资源的规划、管理、保护和合理利用。具体部门设置可能因地区和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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