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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哪些不能公告

    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1-12 20:33:14    

    地方行政机关:

    一般不能发布公告,发文权力被限制在高层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范围之内。

    党团组织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:

    不能发布公告。

    一般性的决定、指示、通知:

    这些内容不能用公告的形式发布,因为它们很难具有全国和国际性的意义。

   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:

    不适用公告送达,对于调解书、支付令也不可以公告送达。

    未采取其他送达方式的情况:

    如果法院并未采取公告方式以外的任何其他送达方式,并不能证明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,则不能公告送达。

    这些限制旨在确保公告的权威性和有效性,避免因公告的不当使用而影响司法公正和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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